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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届全国青少年艺术比赛(四川赛区)现已启动报名
更新时间:2013-09-24 14:25:35 打印此页
全国青少年艺术比赛是 “青春中国——大型系列赛事活动”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作为“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”和“文化部”的知名品牌,“青春中国”这个充满律动、生机与活力的活动不仅享誉祖国大江南北,更是把民族自尊、自强、自豪的传统与新生艺术的勃勃生机传递到欧亚大地上,成为承载、发扬中华艺术文明和文艺复兴之重任的文化使者。该赛事活动旨在推动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,挖掘推出优秀艺术人才。大赛的开展为选手及专业教师提供学习与观摩的机会,组织权威专家来考评选手们学习的成果,同时也为选手们搭建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,打造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。大赛自开展以来成为让广大青少年儿童开阔眼界、增长见识、增进了解,由单纯的学习兴趣转化为有奋斗目标艺术追求的最佳活动形式,从而促进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。多年来,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、家长、青少年及社会各界的热烈好评和大力支持。
参赛项目
1、器乐类:
键盘乐器:钢琴、电子琴、手风琴等。
西洋弦乐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等。
电声乐:电声乐队、电吉他等。
西洋管乐:萨克斯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号等
民族管弦乐:二胡、古筝、琵琶、竹笛、扬琴、葫芦丝、阮等
打击乐:架子鼓、小军鼓、行进鼓等
课堂乐器:竖笛、口风琴、口琴等
演奏曲目一首,风格类型不限,以突出选手专业水平的作品为最佳,除乐谱上标注有D•C的以外,不作反复。评分标准10分,音准、节奏、技术、完整性5分;表现力3分;服装1分;综合素质能力1分。形式可为:独奏、重奏、合奏。除钢琴、古筝外其它乐器由选手自备。
2、声乐类:
民族、美声、通俗、童声、戏曲(京剧、地方戏种)等
演唱自选曲目一首,时长不超过4分钟。评分标准10分,音准、节奏、完整性5分;表现力3分;服装1分;综合素质能力1分。形式可为:独唱、重唱、合唱、声乐组合、歌舞组合。学前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不分唱法。
(所有选手请自备服装、道具及比赛所需伴奏,各专业均可采用四川省社会艺术考级的曲目进行参赛)
时间安排: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
比赛时间:2013年12月14日—15日
比赛地点:四川音乐学院附属实验小学音乐厅
报名办法:
携带两寸或一寸免冠近照1张、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,到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学校填写报名表。
报名费:260元/人(含评审费、资料费、赛事用品费等)
咨询方式 :各校区专业老师及前台教务
主办单位:
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
世界文化联盟
承办单位:
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
全国赛事活动组织委员会
四川赛区主办单位:
四川省文化厅艺术委员会
四川省国际影视文化传播中心
四川赛区协办单位:
四川省国际影视文化传播中心电视制作部
全国青少年艺术比赛四川赛区组织委员会
全国青少年艺术比赛
四川赛区组织委员会
二零一三年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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